关于开展2008年津南区科学技术
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科技进步,调动我区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依据《天津市津南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天津市津南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开展2008年津南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我区或市级部门立项并通过验收且未获过任何奖励的工农业科技项目(农业类必须是通过验收的项目)。
2、企业的专利实施并效益明显,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项目。
3、在其他社会事业中发挥科技带动作用的、用明显成效的项目等均可申报。
二、奖级奖金设定:
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
对获奖项目,由区政府进行表彰,并授予完成单位及完成人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奖励的单位原则上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由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联合申报。
申报奖励项目需填写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其他所需材料请参考申报书的附件目录。上报材料一式6份,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08年11月10日前报到区科委计划科。(“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可以从jnkw.tjjn.cn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28515477
天津市津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10月27日